县图书馆常态化条件下疫情防控相关规定

时间:2020-9-3 16:53:23 阅读次数: 13261

尊敬的读者:

   欢迎您走进县图书馆,共享阅读之美,感受书香芬芳。为了您和他人的卫生健康安全,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,请您遵守以下规定:

   一、自觉配合管理人员做好体温检测、健康码扫码等工作,凡有发热(≥37.3℃)、咳嗽、气促等症状,“淮上通”或“苏康码”显示为黄色、红色,及未佩戴口罩的读者谢绝入内。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有相关不适症状的读者,将劝其至医疗机构就诊,并及时上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(0517-86805214)。入馆后读者如遇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,请立即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应对。本馆工作人员有权管控人员数量,一旦出现人员扎堆情况,工作人员将及时采取必要的分流措施,引导读者有序流动。

   二、读者进入本馆后需全程佩戴口罩,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,减少近距离交流,请勿聚集、扎堆,请按工作人员指引进出本馆及相关借阅区域。书刊请集中归还至还书箱内,由工作人员统一消毒后上架,请读者放心借阅。本场所工作人员将每天对相关区域进行卫生保洁、消毒、通风等处理,请读者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

   三、本馆所属的24小时城市书房、名人书房自9月7日起正式恢复对外开放。具体开放时间为:上午8:30——11:40,下午:14:00(夏季作息时间为14:30)——17:30(夏季作息时间为18:00)。其中,下班前半小时为工作人员集中整理、保洁、消毒时间,读者需有序离馆。

   四、本规定自即日起施行。

 

金湖县图书馆

2020年9月3日